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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

(1)火灾报警:当收到探测器、手动报警开关、消火栓开关及输入模块所配接的设备所发来的火警信号时,均可在报警器中报警。

(2)故障报警:系统运行时控制器分时巡检,若有异常(设备故障)发出声、光报警信号,并显示故障类型及编码等。

(3)火警优先:在故障报警或已处理火警时,若发生火警则报火警,而当火警清除后又自动报原有的故障。

(4)时钟与火灾发生时间的记忆:系统中的时钟走时通过软件编程实现,具有相应的存储单元,记忆事故发生时间。

(5)自检功能:为了提高报警系统的可靠性,控制器设置了检查功能,可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模拟火警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