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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

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一、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,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

二、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下列功能,并填写季度登记表

1、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;

2、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;

3、试验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、信号显示;

4、对备用电源进行1~2次充放电试验;1~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;

5、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:

(1)防排烟设备(可半年检查一次)、电动防火阀、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;

(2)室内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;

(3)卤代烷、二氧化碳、泡沫、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;

(4)火灾事故广播、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。

6.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;

7.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;

8.检查所有转换开关;

9.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。

三、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功能,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,并填写年检登记表。

1.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,应试验一次;

2.进行4.3.2二款中除1、2以外的各项试验,其中第5项(3)试验可作模拟试验;

3.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。